2024年新疆地区网站ICP备案规则
新疆地区2024年网站ICP备案要求。 您可参见如下规则,提前了解新疆网站ICP备案规则并准备好ICP备案资料。
网站域名所有者要求:
备案主体名称需要和域名所有者主体名称保持一致。
网站备案所需证件资料:
公司企业: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;
*机关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;
事业单位: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;
社会团体: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;
民办非企业: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;
律师事务所: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;
以上:主体负责人、网站负责人,未满14周岁不允许进行ICP备案。
个人网站备案:
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拍照、网站负责人人脸识别照片。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。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。个人未满18周岁不允许进行ICP备案。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。
网站备案过程中的短信核验:
备案过程中需填写法人手机号、应急手机号、邮箱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、应急手机号、邮箱。
备案提交管局后,备案负责人和法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。
网站状态要求:
未备案成功的域名不可访问使用,未备案成功的域名备案期间若能访问,备案将被退回不予审核;
已备案成功的域名变更备案期间不影响使用,可以正常打开访问;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。
特别说明:
2024年起新疆地区网站ICP备案已不需要提供*建手续,即“网站*建备案信息确认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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